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前有关工作
发布时间:2013-06-22 浏览次数:0次
一、答卷复查
高考成绩公布后,如考生认为与自己估分出入较大,可申请查卷,不限科次。查卷考生须在校填写《保定市普通高考复查答卷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,县(市)招办及市区学校汇总后,必须于6月25日上午10:00前将查卷信息上报市考试院,逾期不再受理。
答卷复查工作由评卷点各学科评卷专家负责,按照评卷细则进行复核。考生于6月27日9时凭考生号和注册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查询答卷复查结果。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日11时前,将复查结果以数据库形式发至各单位邮箱。如考生需要打印《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答卷复查通知单》(见附表二),请各县(市)招办按照样式套印送交考生,市区考生凭准考证到市考院信息处打印。如考生成绩有变动,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《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答卷复查通知单》,并会及时通过传真告知相关单位,由各单位及时通知到考生,请考生在6月27日18时前调整本人志愿。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市教育考试院联系。
二、网上咨询
6月24日至27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和“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”开展高考招生网上咨询活动,解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的问题。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公网网址:http://gaokao.chsi.com.cn或教育网网址:http://gaokao.chsi.cn;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网址:http://www.hebeeb.com。
三、信访咨询服务站
录取期间,各县(市)信访咨询服务站的设立与管理继续执行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市、县(市、区)信访咨询服务站工作细则〉的通知》(冀招委普〔2007〕19号)。录取前要对设备进行检修、调试,公布咨询电话(市咨询电话:5078378),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。服务站工作时间为7月7日至8月20日,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附件一
说明:考生只需在复查科目前面框内划“√”即可
附件二

高考成绩公布后,如考生认为与自己估分出入较大,可申请查卷,不限科次。查卷考生须在校填写《保定市普通高考复查答卷申请表》(见附件一),县(市)招办及市区学校汇总后,必须于6月25日上午10:00前将查卷信息上报市考试院,逾期不再受理。
答卷复查工作由评卷点各学科评卷专家负责,按照评卷细则进行复核。考生于6月27日9时凭考生号和注册码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(http://www.hebeea.edu.cn)查询答卷复查结果。市教育考试院将于6月27日11时前,将复查结果以数据库形式发至各单位邮箱。如考生需要打印《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答卷复查通知单》(见附表二),请各县(市)招办按照样式套印送交考生,市区考生凭准考证到市考院信息处打印。如考生成绩有变动,由省教育考试院打印《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答卷复查通知单》,并会及时通过传真告知相关单位,由各单位及时通知到考生,请考生在6月27日18时前调整本人志愿。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市教育考试院联系。
二、网上咨询
6月24日至27日省教育考试院将在教育部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和“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”开展高考招生网上咨询活动,解答考生有关录取政策的问题。“阳光高考”信息平台公网网址:http://gaokao.chsi.com.cn或教育网网址:http://gaokao.chsi.cn;河北招生考试信息服务网网址:http://www.hebeeb.com。
三、信访咨询服务站
录取期间,各县(市)信访咨询服务站的设立与管理继续执行省招生委员会《关于印发〈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市、县(市、区)信访咨询服务站工作细则〉的通知》(冀招委普〔2007〕19号)。录取前要对设备进行检修、调试,公布咨询电话(市咨询电话:5078378),方便考生和家长咨询。服务站工作时间为7月7日至8月20日,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附件一
保定市普通高考复查答卷申请表
报名点:
说明:考生只需在复查科目前面框内划“√”即可
附件二

